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大,2月4日8时起,江陵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根据江陵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1号)要求,对县城区实施道路交通管制,禁止所有机动车、电动车通行,但仍有部分驾驶人无视通告要求,违法上路行驶。县交管大队将依法予以处罚,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与此同时,我们将持续对这些车辆进行曝光!
【江陵县城区违反通告车辆曝光台第四期】
车牌号:鄂DSM202地点:江陵大道与荆江路红绿灯处时间:2020年2月8日
车牌号:鄂DSU762地点:荆江路与中兴路红绿灯处时间:2020年2月8日
车牌号:川AZL425地点:荆江路转盘处时间:2020年2月8日
车牌号:鄂DCJ008地点:荆江路转盘处时间:2020年2月8日
车牌号:鄂DU7X89地点:荆江路交管大队门前时间:2020年2月8日
车牌号:鄂DCK968地点:江陵大道事故调处中心时间:2020年2月8日
车牌号:鄂DCS182地点:荆江路转盘处时间:2020年2月8日
车牌号:鄂DS3T05地点:江陵大道事故调处中心时间:2020年2月8日
车牌号:鄂DCS035地点:江陵大道与仙鹤路红绿灯处时间:2020年2月8日
车牌号:粤REN670地点:荆江路与中兴路红绿灯处时间:2020年2月8日
疫情在前
警察不退
江陵交警一直都在
最后
再次提醒
不要走亲访友
不要去人员密集场所
不要驾车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