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开始,未经同意,你的快递包裹就入柜,你可以这样……

©原创   10-11 10:05   江陵县融媒体中心

云上江陵报道:

以下这几个场景

相信每个“剁手族”

应该都有经历过



由于时间配置灵活、

时效性高、私密性强等特点

越多越多的快递柜

出现在江陵的各个小区

但是,问题也随之而来


快递小哥好像不上门了

不上门也就算了

有时甚至都不告知

仅仅发一条取件信息了事

另外,这个快递柜

也不是完全免费的

逾期要收取代存费

对于老年人来说

操作也有一定的困难

……


不过这种情况已经改变

↓↓↓

10月1日起

包裹放不放快递柜你说了算!



今年6月20日

交通运输部公布了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

并宣布将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共35条,主要涵盖了4方面的内容,分别是包容相关企业共同发展、保护快递用户合法权益、规范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保障智能快件箱寄递安全。

办法规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征得收件人同意,投递快件后应及时通知收件人。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要加强数据安全和快件安全保障;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要加强人员管理规范和服务流程规范。



《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未经收件人同意擅自将快件放入智能快件箱,收件人可以直接拒收。不过近日记者走访城区各居民小区时发现,虽然《管理办法》已于10月1日启动,但我县快递行业仍然存在快递员不经收件人同意擅自将快递放入快递柜的情况。


家住阳光华府的彭女士告诉记者,昨天上午一大早她的手机便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



这一条短信可把今年50多岁的彭女士给难到了。据彭女士介绍,前几天她网购了一些生活用品,快递于昨天到达了江陵,本以为快递员会提前电话通知她到楼下取件,没想到这位快递员竟擅自将快递放进了取件箱,从未使用过智能快递箱的她无奈只得向邻里朋友求助,但彭女士的朋友也大多不会使用智能快递箱,眼看24小时时间就要到了,彭女士心里干着急。还好今天上午刚好笔者来访,在笔者的帮助下彭女士这才取到了她的快递。



“快递员将快递擅自放入快递箱,这可给我们这些上了年纪的人出了难题,希望他们以后能问一下收件人的意向。”彭女士告诉记者。

记者随后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他们都表示曾有过这样的经历。


市民 姚先生

我曾网购过一件比较贵重的商品,但快递员不经我本人的同意便将快递放入了快递柜,那时恰逢我在外地出差,快递放在快递柜那几天我心里始终担心快递被他人取走,这将对我造成巨大损失,我非常反感这种行为。


市民 李女士

我曾网购过一个比较有分量的桌子,但快递员在寄送时嫌快递太重,于是直接将快递扔在了小区门卫室,让我自取。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将快递从小区门口搬运到了家中,这让我对快递公司的印象大打折扣,曾一度想投诉这位快递员,最后考虑到快递员工作也比较辛苦,后面还是选择了不予追究。


随后,记者采访了城区的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快递员将快递擅自放入快递柜或者其他地方,实属无奈之举。


快递员万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我县快递数量多、快递员较少,为了保证每位收件人都能按时拿到快递,他们有时不得不将快递放在门卫室、单位取件点、或者智能快递箱中。万先生认为,在联系不上收件人的情况下,将快递放在妥善的地方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万先生介绍说,因为将快递擅自处理,不少他的同行还因此被收件人投诉,既要保证快递按时送达,又要保证收件人对服务满意,“鱼和熊掌”实在难以兼得。

(录音:快递员万先生)


客观条件的制约,是新规在我县难以顺利推行的“一道坎”。希望快递行业的工作人员能妥善处理好快递员与收件人之间的平衡关系,也希望市民在收件时能多多体谅我县快递员的无奈与苦衷,多一份包容和谅解。



不过在这里小编也

提醒大家

在合法权益遭受恶意侵害之时

大伙也要利用法律

依法保护自己的

合法权益


新闻多一点


使用快递柜需征得收件人同意

快递入柜需征得收件人同意,此次在《管理办法》中被明确提出。

第二十二条: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地址提供投递服务。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


这些物品不得入柜

第二十三条:快件出现外包装明显破损、重量与寄递详情单记载明显不符等情况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

寄递详情单注明快件内件物品为生鲜产品、贵重物品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第二十五条: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快递柜应可验收、拒收

很多用户在使用快递柜时都是取件后回家再拆开。但此次《管理办法》中提出:具备投递快件功能的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为收件人验收、拒收快件提供技术条件。

第二十六条: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收件人可以当场拒绝签收,并按照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的提示将快件退回智能快件箱。


收寄操作应全程监控

第十条: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安装监控设备,监控交寄、收寄、投递、领取等操作的全过程和智能快件箱周围环境。


实名制依然是重中之重

《管理办法》中对快递实名制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

第十八条:寄件人使用智能快件箱交寄快件的,应当依法如实提供寄递详情单信息,接受身份查验;通过查验后,将未封装的交寄物品放至智能快件箱的箱体内。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不得收寄,当场将交寄物品退回至智能快件箱,并告知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

(一)交寄物品与交寄信息不一致的;

(二)寄件人身份未经查验或者未登记身份信息的;

(三)国家规定涉及安全保障的其他情形。

延伸讨论:

快递是否一定要送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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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陵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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